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最新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要求,在综合分析全区部门和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基础上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byeb.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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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2—8517617
传真:0472—8517617
2020年,白云矿区政府信息公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建立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常务会专题研究推进,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制度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公开由区政府办公室统筹推进,由区政务服务局专班具体推进实施,区财政单列政务公开经费予以保障。
制定了《白云鄂博矿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白云鄂博矿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公开工作要点、时间节点、考核方式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明确,并召开政务公开专项行动推进及培训会议,将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考核细则并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加大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绩效的考核力度,进一步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大力推进“五公开”,优化提升公开内容
做好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使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通过在各部门设置信息公开栏、政府网站及政务微信发布、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查询点等方式,为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分类设立22个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于3月24日在包头市旗县区首家完成上线运行。按照包头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下发了《白云矿区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白政公发〔2020〕2号》,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具体事项作了要求。围绕26个国家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我区为独立工矿区,无农业类别,经研究我区涉及18个领域)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培训会,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开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按照重点项目、教育、养老服务、救灾等分领域指导部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并于10月底在政府网站予以发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新梳理完成权责清单4366项,全部向社会公开,政审批事项保留96项。编制一体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新版“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指导四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制定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公共服务清单29项,精简审批事项要件,平均办理时限比法定压缩81%。
办好《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公报》,按期公布政府文件、大事记,做好政策解读。 1-12月,全区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95条。其中,发布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重点工作信息300条,重点公告公示193条,区属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全部公开2次。努力为群众提供“看得懂”、“真有用”的信息服务。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统筹运用门户网站、政务融媒体APP、微信等进行政策解读,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了解民情民意,对社会密切关注的宏观经济、民生等重要信息,增加发布频次;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解疑释惑,并注意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全年总计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20多条。本着“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原则,认真办理“网上信访”、“领导信箱”等栏目的网民留言和转办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和认可,极大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19 |
24 |
54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46万件 |
0.91万件 |
3.37万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57 |
17 |
240 | |||
行政强制 |
72 |
42 |
3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个 |
1个 |
13个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0次 |
4835.7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本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 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0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0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0 |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的同时,依然存在以下问题。部分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认识程度有待深化;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有待提高,适合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着力推进“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做好国务院、自治区、市政府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是积极回应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调查处置情况。四是加强平台建设。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加强与融媒体协同联动,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五是扩大公众参与。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六是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将政务公开作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管理之中。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意识的培养,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内化为公务员日常行为准则。七是加强业务学习。积极组织各类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制度培训,重点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
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