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项普法提示
当前,互联网已深度融入未成年人学习、生活与社交日常,网络游戏、短视频、网络直播等网络应用普及度持续提升。与此同时,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网络不良信息侵染、未成年人非理性网络付费、个人信息泄露等涉网侵害问题多发易发,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为依法履行未成年人检察保护职责,压紧压实家庭、学校、网络平台三方主体保护责任,严格贯彻执行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法规,净化未成年人上网空间,提升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护意识,从源头防范化解网络侵害风险,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专项普法提示。
一、典型案例警示
案例一:一名13周岁未成年人,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监护人支付账户,多次在直播平台充值打赏,累计消费超万元。监护人发现后明确拒绝事后追认该民事行为,随即向平台申请退款,平台以账户交易为自主操作、无法核实实际操作人为未成年人为由,拒绝监护人全额退款申请。检察机关立足工作职能,全程协助监护人固定消费流水、未成年人操作佐证、监护人事前不知情证明等证据,向网络平台精准释明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相关法律条款,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平台全额退还涉案款项。
案例二:两名未成年人因日常琐事产生矛盾,一方在网络社交群组内,擅自发布受害人偷拍私密照片、编造虚假负面信息,使用侮辱性语言实施网络欺凌,同时煽动群内其他同学孤立、排挤受害学生,该行为侵害了他人隐私权与名誉权。长期网络暴力致使受害未成年人出现焦虑、厌学等心理问题,身心健康受损。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主管部门及专业心理服务机构开展一站式联动保护与帮教干预,对施暴未成年人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与行为矫治,同时督促其监护人履行监护管教义务,配合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施暴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公开消除网络不良影响,并向受害人出具书面赔礼道歉,全方位修复未成年人线上线下成长环境。
二、检察官安全提示
1.筑牢家庭监护防线,强化日常网络监管。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合理管控未成年人智能设备使用时长,主动开启平台青少年防护模式;妥善保管支付密码、生物识别等支付信息,防范未成年人私自线上付费消费;加强日常亲子沟通,关注未成年人上网动态与心理状态,引导其树立健康理性的上网观念。
2.深化校园网络宣教,夯实安全防护基础。学校应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法治教育,普及网络欺凌防范、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诈骗识别等法律知识,纠正网络言行无责的错误认知;畅通求助渠道,及时处置校园网络矛盾纠纷,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3.规范自身网络言行,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未成年人应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谨慎添加陌生网友,不随意泄露个人及家庭隐私;拒绝参与网络辱骂、造谣、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行为;遭遇网络侵害时,及时留存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第一时间告知家长与老师,依法理性维权。
4.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打造清朗网络空间。网络服务平台应严格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定义务,建立健全网络欺凌及涉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事前监测、快速识别、即时处置闭环工作机制;落实上网时长管控、内容过滤、大额消费人脸识别核验等防护功能,从技术端口防范未成年人网络风险,共建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三、相关法条速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4.《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和规则,并每年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法律知识小测验
1.13周岁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许可及事后追认,私自使用监护人支付账户开展网络游戏充值、主播直播打赏等非理性付费消费的行为,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消费系未成年人自主操作,平台无需退还任何款项
B.监护人有权请求平台返还全部不合理消费款项
C.仅能主张返还一半款项,监护人与平台各自承担一半责任
D.只要完成支付行为,电子合同生效,钱款一律不予退还
2.关于网络欺凌的防范与处置,下列表述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A.网络空间属于虚拟空间,线上言语攻击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B.遭遇网络欺凌后,可私下搜集对方信息进行对等反击
C.发现网络欺凌内容,可要求平台删除相关信息并留存证据维权
D.轻微网络欺凌无需重视,自行忽略即可
参考答案:B、C
无障碍
蒙公网安备 15020602000113 号